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工作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城市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等。本条例所称城市园林包括:各级各类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街头游园以及单位附属游园、花园和庭园。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做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城市建设资金中按比例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护经费。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第五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业务上接受市园林绿化部门的指导。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建设与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第七条一切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任何人都应当爱护园林绿化成果和园林绿化设施,并有权劝止、检举、控告损害园林绿化的行为。第八条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艺术水平。提倡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第九条加强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和园林绿化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爱护花草树木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和幼儿爱护绿化环境的良好习惯。第十条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园林绿化部门给予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园林绿化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专业规划组织编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绿地率),必须符合以下指标:(一)区级以上医院和休、疗养院不低于45%;(二)高等院校、宾馆不低于40%;(三)机关、中小学校、公共文化设施及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不低于35%;(四)居住区不低于30%,其中应按居住人口人均1至2平方米的标准集中建设绿地;(五)主干道不低于25%,次干道及其以下等级道路绿地不低于20%;(六)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低于25%,主干道绿地不低于20%,次干道及其以下等级道路绿地不低于15%。同在一个街区内的建设项目在符合整个街区集中绿地指标的前提下,其绿地可综合平衡或统一建设。第十三条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应严格按其总体规划的园林绿化规划要求进行建设,鼓浪屿改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50%。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绿地率无法达到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指标,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向市园林绿化部门缴纳绿地建设补偿费,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易地统一进行绿化建设。绿地建设补偿费专用于易地统一绿化建设,其收费标准和收缴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五条现有绿地率低于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指标,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限期绿化,不得闲置,不得作为他用。第十六条城市的苗圃、花圃、草圃、盆景基地等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建成区面积的2%。第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应当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与人文条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其绿化面积不低于规划绿地总面积的85%。第十八条涉及影响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项目,在选址定点时应当向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申请。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园林绿化部门参加审查。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等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有市园林绿化部门参加会审。第十九条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和施工规程,确保质量。本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质审查,并发给资质证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资质审查时,应征求市园林绿化部门的意见。第二十条公共建筑的附属园林绿化工程、占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下列指标将配套绿化建设费纳入建设项目投资总概算:(一)超过18层的高层建筑项目不低于土建工程概算的1%;(二)18层以下的建筑及道路建设项目不低于土建工程概算的3%。第二十二条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应经市园林绿化部门验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附属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配套建设、同时验收raybet雷竞技入口。对未能按原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绿化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进行绿化,所需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资料交厦门市城建档案部门存档备案。第二十四条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免收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应费用。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的城市园林绿地或者规划已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须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有关规划技术控制指标较大幅度调整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改变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应按规定补建绿地,不能补建的,应按规定缴纳绿地建设补偿费。第二十六条禁止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使用的,须经该绿地管理单位同意,报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交纳恢复城市园林绿地保证金和临时使用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使用期间,应采取保护园林绿地的措施。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经市园林绿化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第二十七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并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各类公共绿地由园林绿化部门实行分级管理,城市干道绿化带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负责管理;(二)经市总体规划确认的风景林地,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负责管理;(三)单位附属园林绿地和单位门前的树木花草,由单位自行管理;(四)居住区绿地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五)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六)居民在私有庭院或宅基地种植的树木,由居民管理养护。第二十八条各园林绿化管理责任人应注重园林植物和园林设施的养护管理,提高园林绿化的园艺水平,搞好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保持良好的生态和景观。第二十九条城市内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因特殊情况raybet雷竞技入口确需砍伐、移植或非正常修剪的,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因建设施工或有倾倒危险的,本岛5株以下(含5株)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树木报区园林绿化部门审批,6株以上的和本岛国有树木及鼓浪屿区树木报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批。办理审批手续时应提交申请书、建设项目完整批文或其他有关文件。经审批同意的,须按规定缴交绿化补偿费。(二)因树木或城市园林绿地与架空线路、路灯照明、地下管线发生予盾的,由管线管理单位向市园林绿化部门提出申请,缴纳施工费用,配合园林绿化专业部门按照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砍伐、移植。(三)因遭受不可抗拒的灾害、工程抢险确需立即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不含古树名木)的,可先行处理,但应在48小时内报园林绿化部门备案。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应在收齐所需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第三十条下列树木严格控制砍伐:(一)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及其保护地带的树木;(二)沿海防护绿地的树木;(三)城市干道行道树;(四)具有景观价值的树木;(五)胸径在30厘米以上的树木。第三十一条城市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部门统一组织鉴定,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确定养护技术要求,分级实放特殊保护,严禁砍伐、移植。名区园林绿化部门应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散生于单位或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该单位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负责该古树名木的管理养护。第三十二条严禁擅自修剪古树名木。因特殊情况必须修剪的,应报经市园林绿化部门批准。在古树名木树冠边缘外4米范围内,禁止堆放有毒有害物料,建造构筑物、建筑物或铺设各种管线,禁止打桩、挖坑、取土或倾倒污水污物等一切有害古树名木的行为。第三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地内重要自然景观、文物古迹、纪念景物应组织鉴定,并建立档案和标志,妥善保护和管理。第三十四条严禁下列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一)在树冠下设置煎、烤、蒸、煮等摊点;(二)在树干上倚靠重物,利用树木搭盖,擅自牵绳挂物等;(三)在树上刻字、打钉,剥、削树皮和挖树根;(四)随意攀树折枝、采摘花果、剪采枝条、挖掘药材等造成花草树木损害;(五)在城市园林绿地内乱摆摊点,随意停放车辆,倾倒垃圾、污水,堆放废弃物;(六)损毁园林建筑和设施;(七)其它损害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为。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内采石取沙、放牧狩猎、造坟修墓、野炊烧烤、擅自用火等。第三十六条在公共绿地内不得滥设服务摊点和广告,在符合该公共绿地整体功能的前提下设立服务摊点和广告,必须由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园林绿化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一)未经批准擅自降低绿地率进行建设的,责令停工和限期补交绿地建设补偿费,并按应缴纳的绿地建设补偿费5%至10%的比例处以罚款。(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者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可按该园林绿化工程投资总额10%至30%的比例处以罚款;(三)将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化工程或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设计或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建设单位按该园林绿化工程投资总额10%至30%比例处以罚款;(四)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地逾期不退出的,责令限期退出,恢复原状,并可按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处以罚款;造成园林绿地损害的园林绿化,由使用者负责赔偿;(五)擅自将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改作他用或侵占现有绿地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按日每平方米30元至150元处以罚款;对已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责令其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六)擅自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拒不停止的,没收有关器械,并可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七)未经批准砍伐树木或因擅自移植、非正常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可按该评估价的1倍至5倍处以罚款;(八)擅自修剪、移植、砍伐或损伤古树名木的,责令其按古树名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按该评估价1倍至5倍处以罚款;(九)有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至5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按损失额1倍至5倍处以罚款;(十)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内放牧狩猎、造坟修墓、野炊烧烤、擅自用火的raybet雷竞技入口,责令立即停止,限期治理,并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可按损失额5倍至10倍处以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超越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担园林绿化设计或施工任务的,由园林绿化部门提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拒绝、阻碍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第四十二条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厦门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工程对象主要是有生命的植物,而且艺术含量相对较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无论是景墙还是园林建筑,艺术形式要求较高,因此这也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面临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过程控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管理程序和步骤上有着明确的要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一次性和单向性,这也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不同项目都有着特定的目标,绿化项目建设管理目标应该根据不同项目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程序和步骤。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对组织协调管理要求较高,特别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到人力组织、技术支持、设备管理、材料控制、资金调度等方方面面,要求必须加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的协调管理。
一些建设单位对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重视不足,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O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项目管理目标不明确。有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在过程控制中管理的目标不够明确,特别是没有结合园raybet雷竞技入口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成本、进度、质量控制目标,影响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措施的制定。
造价控制管理力度不足。对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目的在于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因此在整个项目管理中应该将造价控制作为关键。但目前有的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造价控制力度不足,出现造价超标的问题。
作为建设单位,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加强过程管理,应该重点在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提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保证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有序,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该积极牵头,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管理,特别是应该针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完善联动机制,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施工造价投入、工程变更、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参与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妥善应对,保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提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造价控制水平。造价管理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属于重点环节,也是确保工程项目效益目标实现的关键。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应该按照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划决策与设计阶段,关键应该加强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并准确的确定设计标准,考虑到园林项目美观、适用等方面的要求,合理的选取指标。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控制造价关键应该把握好工程项目变更以及工程索赔的控制,严格按照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等控制变更,同时加强现场签证的控制。此外,还应该注意做好合同价款变更的处理,避免由于超出合同规定造成造价的不合理增加。
强化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过程控制管理上,还应该注意把握好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与质量目标之间的统筹平衡。在进度的控制管理方面,应该按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安排,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施工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对项目竣工时间进行预测,并对可能影响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度的施工条件不利、工程设计变更、资金不足、施工技术组织等因素提前制定处理方案。在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方面,重点应该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材料的控制管理,确保用于项目建设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合格。同时,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技术人员的管理,确保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技术规程标准作业,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对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而言,项目管理的关键在于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造价、进度以及质量目标的实现,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单位应该按照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现场阶段的跟踪控制管理,实现目标控制的平衡,提高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
[1]何凤珍.园林绿化工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林业产业,2016
近几年来城市建设正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作为城市生态主要因素的城市园林绿化,却时而落后于城市建设的发展。为此,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实现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必须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步伐,走一条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道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国家已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运用园林绿化所使用的树木、花草等,合理布局组成植物群体,从而发挥出与人类的生存、生活、生产有着密切关系的多种功能。
当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社会原因,如实际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决策者和专业人员知识和审美取向的局限性;政府的相关部门,在制定规划时缺乏统筹考虑等,使得园林绿化发展速度虽快,但效果并不理想。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缺乏长远性与科学性。城市环境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园林绿化的质量,而园林绿化的质量又取决于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科学的布局即规划设计。通过规划设计,要使园林绿地在整个城市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在各类建筑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从而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巩固,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目前,绝大多数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由于缺乏长远和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和居民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
2.未形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于没有较为稳定、长久的规划系统来指导绿化规划,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时没有可靠依据,导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与规划实施的脱节。常常出现规划绿地经常受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侵占和吞噬,各类绿地数量严重不足,大大滞后于城市化建设发展的要求及市民游憩出行和生态环境防护的要求。居住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比例严重失调,在老的建成区,绿地更少。因此必须尽快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1.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如:各开发区、各开发商及企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园林绿化管理,自成体系,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事件时有发生,随意伐木毁绿事件更是屡屡发生。还由于管理力度不强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尽管已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但监督制度本身具有缺陷和信息不完全透明是客观事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
有法不依,管理者法制观念不强,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的谋私问题;在管理方式上存在着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认识不够,管理不力。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首先应加强城市管理,而且应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贯穿于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全过程。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到城市园林建设的完成,每个环节都要加强管理。
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起步较晚,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城市总体建设不协调。城市在规划建设中,绿地预留面积比例不足,大面积、大手笔、高质量、高标准的绿化景观很少;城市园林绿化过分强调草坪,缺乏高大乔木。应提倡建造乔、灌相结合的复层群落。树种选择偏重花色树形,忽视其他抗空气污染的树种;过分重视城市绿化的景观效益,盲目追求覆盖率,忽视城市绿化的生态效益。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它具有目标性、主观性和非程序化等特点。进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有先进合理的方法。在目前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当中,德尔菲法和多阶段决策方法是最为值得探讨的两种园林绿化管理方法。
1.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要规范化。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区域性、生态性、舒适性、可利用性和可达性5个方面。首先,要突出区域特征和资源特征,将规划扩大到市域甚至区域范围,建立城郊结合、城乡一体的大绿地系统。其次,规划要更加注重绿地的生态效应,最大限度地保存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物种繁衍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自然和人文景观,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以更贴近自然的生态化环境来取代过度精细栽植、缺乏生态价值的“绿色沙漠”。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要法制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必须强法和执法,管理法规要完善,并要严格执行,依法办事。要成立专业的管理监察队伍,要知法、执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
3.园林绿化管理要全民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所以应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社会化。
政府和市民都清楚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性,因此各级政府不断增加了城市绿化建设的投资,并且还将其纳入了社会发展的计划之中。但是政府只重视城市绿化的建设,而忽视城市绿化的养护工作。城市绿化养护是一项长期稳定发展的工作,在园林绿化建设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采取科学合理的园林养护技术有利于保证绿化能够充分发挥景观的效果。
目前城市园林建设还存在着注重短期目标的现象。在城市绿化建设的过程中,虽然投入了大部分的精力,但是对于后期的管理却并不是很重视,导致城市绿化建设并不能够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绿化效果。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够高,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工程师在园林绿化建设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养护方法都是比较单一的,而且技术含量较低,无法对园林绿化真正起到作用。总之,养护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够高,对园林绿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当园林绿化养护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在近几年中,虽然现代城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居民的素质仍然不够高,特别是一些小城镇,居民对城市园林景观的破坏程度比较严重。在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过程中,绿化管理部门没有认识到绿化养护工作的重要的性,导致园林建设之后便没有进行很好的养护管理,让园林绿化改变了最初的模样,然后相关部门又对其进行重新规划,在这个过程中,便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我国的城市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城市总体的规划中,城市绿地管理系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就必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来进行,在规划城市绿化系统的时,需要充分了解城市的具体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有特色的城市园林。
想要真正做好城市园林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仅仅依靠管理人员是不够的,需要所有公民都参与进来。为了增强市民绿化养护的思想意识,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增加环保标牌,提高园林绿化宣传力度,从而增强市民们的生态意识;二是举办生态旅游观光等公益活动,提高市民们热爱绿化环境的积极性;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让市民们充分重视城市绿化建设。
为了确保城市园林建设能够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必须实行依法治绿的措施。各级政府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章制度,让园林养护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法治,避免出现绿化项目的资金被非法侵吞。其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一是改变人治思想,让法治轨道走向正常的方向;二是促进管理人员认真做好管理工作,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第一,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改变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策略,落实相关园林绿化法律制度,努力提高园林绿化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扩大园林绿化管理的范围。第二,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体制,园林绿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水源和土质实际情况,再采取相应的措施,充分利用城市发展自身的资源,然后用长远眼光来看待城市园林的绿化管理工作。第三,完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的责任机制。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包括的范围较广,而且任务量较大,属于一项社会性的工作,这就要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必须要明确管理责任,将园林绿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逐步完善各级领导的责任,同时将责任和绩效评估统一起来,从而有效提高园林绿化的管理效率。
城市园林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较为密切,提升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增长,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因此需要在已有的城市园林管理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改善城市园林的绿化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先进的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园林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1] 赵荣华.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的养护管理.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9.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园林绿化已经成为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它的发展状况关系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体现着社会的文明程度。从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现状来看,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使得园林绿化发展速度虽快,但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必须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与质量。
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条件快速改善,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运用园林绿化措施,使用树木、花草等合理布局组成植物群体,营造绿色的生活环境,从而使绿化在生活、生产中发挥出多种功能,包括以下几点。
(1)吸收有害气体。经研究发现,植物通过自身的代谢作用能够吸收一定量的有毒气体,降低空气中有毒气体的浓度,使空气得到净化。
(2)减少粉尘污染。绿地和林带对减少大气中的粉尘作用十分明显,不但能从源头上减少空气中粉尘的来源,同时也能够吸附、过滤空气中漂浮的粉尘,净化空气。
(3)净化水体。部分植物可以净化水源,例如芦苇能够吸附多种化合物以及消除水中的CO2等。
(4)降低噪音和震动。树木较多的密集区域,能够较好的吸收城市交通以及工业生产带来的震动和噪声危害,减少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园林绿化管理政策落实的基本保障。目前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亟待健全。法律法规上的漏洞,使得一些人有空子可钻,有法不依,法制观念不强,在执法上存在着执法不严或某种程度的谋私问题以及以罚代管和以罚代法的倾向。许多城市未能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城市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应制定一些地方性配套的绿化法规。《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根本无法实施,城市绿化设计、施工混乱,无证照设计与施工十分普遍。城市绿化制度不健全,法规不配套,政策不落实,未走上依法治绿的良性轨道。
园林绿化规划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许多地方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各自为政,缺乏全局性、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体制。另外,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监督制度本身具有缺陷和信息不完全透明是客观事实,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中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许多城市虽已编制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但由于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不协调,不能满足对城市绿地的生态保护和游憩休闲等方面的要求。在决策中,主观决断比较多,量化分析比较少,容易造成决策失误。目前我国的城市绿化面积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充分发挥每一片绿地的效益,谨慎决策,合理布局。
与国外相比,我国城市建设发展起步较晚,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迟缓的严峻局面。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城市政府对园林绿化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中的战略地位与功能认识不足,长期拖欠“绿化债”,为城市的长远发展留下了隐患。
园林绿化是重在施工的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一个良好的景观工程需要设计者与施工者共同完成,一个有创意的设计,更需要一支精良的施工队伍。相对来说,我国的园林绿化,大都是精湛图纸与粗糙施工的不伦不类,同时绿化施工监理很多都是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兼任,再加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带“必须”的强制性字样的条款很少,往往出现不管土壤好不好,能栽就行;不管树坑大不大,栽下就行;不管基肥施不施,能活就行。只重视最后的景观效果,对土壤、基肥、放样、树坑规格等要求不严,致使一些树木生长不良,增加了后期维护管理的难度,从而难以达到应有的景观效果。
要加快出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管理,走依法治绿之路。要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初步形成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比较完善的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框架。形成和进一步完善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程序及监督机制,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管理有方、监督有力。园林绿化管理要坚持“以法治绿”的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办事。各级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克服“以权代法”、“以人代法”的倾向,从人治转向法治轨道。
政府有关部门要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绿化管理的浓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有效地调动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广大公众要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参与到园林绿化管理当中来,要做到城市园林绿化人人有责,要树立全民绿化意识。同时,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要进行一步提高,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活动的直接实施者,其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公共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甚至政府形象。因此,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者对先进管理理念、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及先进技术与手段的利用,不断提高其管理能力。
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效应,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绿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该运用相应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引导园林绿化市场的运行,运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使行业的经营方向、发展规模、资源配置符合城市绿化发展战略的需要。
一个现代化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系对于改进和加强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也必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建设的深入开展,各地城市必须积极探索与实践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解决现存问题的同时,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上升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
[1] 廖宇成.也谈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5):140.
[2]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S].20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绿化也日益引起居民和政府的重视。园林绿化档案,是记述或反映园林绿化科技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参考价值的原始记录,它对于促进城市建设和和谐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园林绿化档案是城建档案的一部分,是记录或反映某一单位或个人在园林绿化科技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参考价值的原始记录,它为城市发展建设和改造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园林绿化档案内容博杂,大致包括以下几类档案:园林基础资料如园林史料、园林建筑图及文字资料等;风景园林建设材料,如园林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资料房产、地产权证相关审批资料等;城市绿化建设资料,如居民区绿地、生产绿地的档案资料等,以及各类综合管理资料,如机构设置、领导变更情况档案资料,重大活动和实践的记录资料等。与其他档案资料相比,园林绿化档案有其自身的特点:
园林绿化档案资料完整而全面地记载了园林绿化工程从论证设计、施工、竣工、维护的相关情况,能够系统反映园林绿化工程的全过程以及每个环节之间的具体联系,因而园林绿化档案具有较强的系统性。
与一般性的档案资料不同,园林绿化档案是对园林绿化科技和生产活动这一专业技术领域相关活动的记录,因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这一特征是园林绿化档案与一般性档案的根本区别。园林绿化档案的动态性表现在绿化档案的记录内容和资料数量会随着绿化工程的建站而变化,因而具有较强的动态性。
由于园林绿化效果有一个生长周期,而且作为艺术观赏留给建筑者发挥的空间也很大,因此园林绿化建设也会不断变化,相应的档案资料也会不断补充和完善,以适应园林绿化工程的需要。
园林绿化档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园林绿化档案管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明确园林档案管理工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园林绿化部门任何一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离不开绿化科技档案。同时,园林建设单位要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以相关档案管理资料为借鉴,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园林绿化种植与修建工作,从而使单位和社会受益。园林绿化建设只有借鉴园林绿化档案资料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有效开展园林生产建设工作。因此,园林绿化单位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园林绿化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加大对园林绿化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与支持,提高园林绿化档案管理的水平。
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工作与生产计划部门的相关工作有着紧密联系,要协调两者工作,保障园林绿化档案收集渠道畅通。具体来说,就是要紧密配合园林绿化修建工作进度,依据工作进度随时做好档案的编目与整理工作。园林绿化工作开始之前,档案管理人员要对现场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核实可能产生变更的数据,并保存相关的工程文件;在园林绿化工作进行过程中,园林绿化档案管理人员要详细记录标高复核记录、苗木出圃单等一系列情况,要注意收集最新最准确的数据以及具体的操作记录等,并及时纳入档案管理体系;在园林绿化工作完成之后,则要对完结报告,资金决算、工作验收等所产生的一系列文字和音像资料进行记录和保管,要对资料进行科学分类,并根据档案资料的利用价值和档案性质做好档案号编排工作,以便进行积极妥善的保存。
首先,单位应加大对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档案管理设备和符合使用要求的库房,加强对库房的日常管理,为档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单位要加大对档案管理人才的重视,设置专门的园林绿化管理人员,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不断优化档案管理人才队伍,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最后,要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具有单位服务管理特色的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园林绿化档案管理水平的快速提高。
正因为规范化、标准化的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以上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就必须重视起这个并不起眼的工作,在档案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方式着手来不断规范、标准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
作为提升档案管理效率的根本,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就尤为重要。在时代进步的大前提下,档案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应该要与时俱进展现出新的面貌。一是要遵循相关法律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制度,使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理可据。二是要将档案管理信息化、自动化,实现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有效结合与统一。三是要合理地根据每个部门不同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调整原有的制度,摸索出最适合自己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档案的形式多种多样,种类又十分繁多。例如,在日常档案中就有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在管理过程中要真正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就必须为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的依据和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在管理每种档案的时候都能够有理有据,以便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习惯。因为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社会大背景之下,我们在建立制度的时候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主要指导原则和建立依据,首先从我们管理档案的硬件设施入手,为档案管理工作建设特定的专用的房间和设备,并且为存放档案设置专门的柜子或是架子,从而便于查找工作的进行,而且能够使档案存放更加得整齐,管理更加得科学,有利于检索工作的高效率开展。而且对于这些硬件设施我们一定要注重其清洁卫生,经常进行维护。
然后就是要重视建档工作的网络化,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在相关制度的指导下,有专业的网络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网络档案的储存和管理,利用计算机管理的优势将各个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和立卷,并且简明扼要地做好记录,以便轻松地保管和查找。最后,我们一定要制定严格的档案查看和借阅制度,杜绝随意翻看和任意更改的行为。档案是企业重要信息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企业档案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也是档案工作实现历史与未来有机链接的战略之举。积极适应信息化带来的文件形成电子化、文件传递网络化、文件存储数字化、文件管理动态化的发展要求和趋势,成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市的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不好、发展不快、发展不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大园林观念没有树立起来,没能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在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协调、统一园林管理工作;二是绿线管理机制不尽完善;三是行业管理力度不够,设计养护管理施工程序不规范。
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究其根源,是体制滞后导致职责不清,职责不清导致机制不畅,机制不畅导致管理不顺。组建园林管理局时,__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将园林局定位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对园林局的行政管理职能没有进行有效整合
[《关于组建__市园林管理局等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庆编[20__]6号)、《关于__市园林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问题的批复》(庆编〔20__〕31号)]。这种情形导致了园林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我市园林行政管理单位有市建委、规划局、园林局、绿化办、林业局、水利局、石化厂、开发区等,如绿化先进单位、“花园式小区”、“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由市林业局绿化办公室负责,“园林式小区”、“
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由市建委公用办负责。同时,城区还存在着独立于园林管理局之外的多个绿化管理单位,如石化总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公路局、大桥开发区等,其中:石化总厂、经济开发区和大桥开发区管理各自辖区内的绿化;水利局管理防洪墙景观带、江外滩公园和沿江路南侧道路绿化;公路局管理黄土坑东路、十魏路、十狮路等道路绿化;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华中东路、菱北东路、皖江大道、新河滨河游园和滨江花园绿化。这些单位所辖区域的绿化达标与管理工作,市园林部门实际上无法触及。这种机制体制使我市园林建设政出多门,园林部门不能有效统领全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能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规划、建设、管理、奖优罚劣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协调、统一园林管理工作,宏观管理控制难;绿化建设管理难以形成合力,有限的建设和维护经费难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维护管理各自为政,有限的维护经费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资源分散效率低下,难以做到人尽其才、财尽其力、物尽其用。
我们试以城市道路建设为例来说明一下绿化建设体制问题:1999年以前,我市城区道路绿化都是由市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由于市政部门缺少园林绿化知识,将绿化工程视为附属工程,存在着道路质量要保证,而绿化好坏无关紧要的认识,致使绿化苗木栽植质量差,苗木规格、质量不达标,很多栽植穴不换土,苗木直接在碴土上栽,导致香樟黄化病大量发生,不少苗木长成了小老树。1999年至20__年,道路绿化转由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情况大大好转,菱湖南路、中兴大道、湖心中路等道路绿化乔、灌、草合理配置,品种多、绿量高。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立下了汗马功劳。20__年以后,道路绿化建设体制发生了变化,重新回到道路绿化建设以建设单位为管理主体的情形,新建的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工程由道路建设单位组织招投标和建设,园林部门不参与,道路绿地管护综合承包招标,投标单位也往往只有环卫或市政资质,没有绿化企业资质。而由园林系统承担的60条道路绿化近两年加强了一级管理,如菱湖南路、宜城路等道路,行道树统一树型和高度,做到分枝均匀、通风透光;灌木修剪采取机械作业,确保色块整齐平整、边缘清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与景观效果。这种状况在园林部门的多次呼吁下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振风大道等四条主干道绿化加密补栽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该工程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监理。但通过振风大道等四条主干道绿化加密补栽工程监理工作,我们发现,我市城市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方案和栽植方案的设计随意,缺乏科学性。二是评标过程中对低于成本价中标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没有进行必要的预先控制。三是绿化工程监理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
要推动我市园林事业的大发展,必须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真正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适应我市园林事业发展的观点、做法中解放出来,从那些不符合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中解放出来,进一步理顺我市园林管理体制机制,用机制制度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机制,以体制机制的创新推动我市园林事业的大发展。
一是逐步理清职责理顺关系。20__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实现‘双百’城市目标,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宏伟蓝图。为积极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迈进,我市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 通知》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使我市的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政管理到位,统筹安排我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效能的原则,改变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多头管理的工作局面,合并重复设置的职能机构,完成园林管理职能的整合,理清职责,理顺我市绿化管理体制与机制。
建议目前参照黄石市、合肥市、马鞍山市、铜陵市等城市的共同做法,在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加挂“城市绿化办公室”牌子,负责城市居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绿化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着力打造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小区绿化等城市绿化亮点。以后逐步按照“大园林、大绿化、大产业”的发展理念,整合园林与林业部门的职能,切实在体制、机制、政策、观念上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提升水平,使__特色的绿地建设体系,沿着“主城区——市区——市域”三个层次,向纵深推进,争取早日实现向生态园林城市迈进的目标。
二是切实加强城市绿线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证生态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来,不少城市如合肥、昆明等通过实施拆违建绿工程使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我市也应该落实绿线管理的制度,启动绿色图章,编制好《__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规》,拟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城市绿量与绿化指标的稳步增长。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绿化执法能满足城市绿线管理的需要,以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和谐、健康地发展。
三是进一步强化园林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要求按照集约经营的原则,通过整合人力与物力资源来降低建设成本和养护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目前,园林专业技术人员与园林机械设备80%以上集中在园林系统中。园林系统在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资源协调、政策保障和技术推广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园林部门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先进、系统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形成“管、查、纠”层级节制管理链,实施科学管理,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1. 园林主管部门应该全程参与公共绿地绿化监理工作。公共绿地绿化设计方案应该由园林部门组织评审。
公共绿地绿化工程应该单独招标,并按以下规范进行,以防止不正当竞争的产生。①严格执行__市人民政府宜政发〔20__〕8号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资格预审,防止资质挂靠,做到公平、公正竞争,因园林主管部门掌握着全市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可采取措施防止本市资质的借用。②实行低价风险保证金制度,防止恶意竞争。③实行绿化施工企业施工工程质量备案制,对施工质量差,不服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记录在案,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市的绿化工程投标。④公共绿地管护综合承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绿化施工资质。
组建专业监理机构,实行专业监理。园林主管部门要鼓励广大园林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认可的监理资格,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单位组建园林专业监理机构。并在全市绿化企业中灌输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用监理工作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使我市绿化工程走上正规化、专业化的道路,线.
督促城区公园绿地、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绿化达标与管理工作。重要的道路绿地、公共绿地以及养护质量较差的绿地,要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要与绿化先进单位、“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评选工作挂钩。
近年来,园林绿化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绿化工程成为热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广场景观、城市迎宾大道、公园小区等场所,特别是部分城市的发展目标是成为绿化城市、森林城市,使园林绿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这就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提出严峻的挑战。
钱老说:“要让园林包围建筑,而不是建筑群中有几块绿地;应该用园林艺术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园林绿化主要研究其在城市建设中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对园林绿地的规划和功能分析,并对定额指标分布原则和园林工程管理理论进行深入分析。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公共活动,由政府组织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掌控,森林城市、绿化城市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舒适且生态的生活环境而提出的,旨在造福民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顺应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基础上,尊重自然、道法自然、师法自然。
园林绿化管理有着深刻的理论价值,是一项最基本的公共活动,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是完全通过政府财政支付来实现的,政府针对这项支出是需要取得极好的社会效益。园林绿化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民生工程,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生态生活环境的需要而形成的,这就与人民生活紧密关联,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文明化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国家的软实力状况。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应该从设计规划、实施和维护管理等几个层面出发,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最小的投资获得最满意的园林绿化效果。一般情况下,园林绿化工程规模较大,所涉及的内容和施工工艺多样化,为了更好的满足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要求,这就需要制定一个既定的管理目标,使园林绿化工程在各个层面上的管理有章可循,因此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意义。
园林绿化管理直接涉及到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因此建设生态城市改善城市园林的生态环境成为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重点,但就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的现状来看,其专业性程度不高,没有创新性,管理人员本身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园林绿化管理的效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大多数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人员是风景园林专业和园林园艺专业科班出身的极少,而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经验的人更是不多。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性强,还需要有审美能力,但是大部分人认为园林绿化不过是种树、种花raybet雷竞技入口、种草等简单常见的工作,又由于当前园林绿化工程的利润极为丰厚,所以市场上一些不入流的个体队伍争先恐后的加入了这个看似简单的工程中,他们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全照搬图纸(有些连图纸都不大会识别),与实际情况相脱离,使完成的工程大大的脱离了规划时的设想,一个有艺术创新的园林绿化作品需要设计者和管理者共同完成。又由于甲方委派的参加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无经验可谈,对于施工方照着图纸施工的过程,提不出任何建设性的意见,或者自己根本就不懂,所以建设方和承建方所委派的管理人员由于对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了最后完成的工程效果不佳。管理人员除了专业技术知识不够,还存在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的情况,这也就形成了现场管理的混乱,施工方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施工现场对植物造型偷工减料,且所提供的植物也达不到设计的要求,为了现场过关,产生寻租行为,贿赂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存在着极大的道德风险。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若缺乏完整的管理体系,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工期也未必不予拖延,现场管理秩序也将一片混乱。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特别是施工过程的控制体系,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存在随意和混乱的现象。我国目前的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法制体系就 92年国务院所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对于此,各级政府在实施的过程中力度不统一,实施也不到位,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从不同的地方性特征出发,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园林绿化市场。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并且监督机构很是薄弱,在我国很多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有法不依,管理者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人员也有执法不严或谋私的情况。
现阶段,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管理的过程中,人们还没有完全意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要依靠科学技术的理念没有深入,人们解决技术难点的能力不强,参与园林绿化管理的工作者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解不够透彻。园林绿化市场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增高的基础上蓬勃发展起来的,是一个比较新而且利润较高的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关于经济方面的问题,还集技术与管理于一体,是一项综合性的学科,从事园林绿化建设的人员不仅要懂得最基本的造价知识,还要懂得用软件制图和测绘,在整个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造价人员缺乏长期性的入驻现场,导致最后的结算审计变成被动的静态审计,影响造价的最终控制。到目前为止,由于造价管理的缘故造成园林绿化工程停工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对造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续的维护管理措施跟不上,一片生机盎然的园林绿化景观在数年后已经萎靡不振,奄奄一息,当然在管理措施落后的基础上也缺乏相应的维护技术人员,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后续养护管理措施。
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效果和成本,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导致工程在进行中出现一定漏洞,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因此必须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以最少的投资收获最满意的效果,介于此笔者特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对参与管理的人员本身要求极高,特别体现在德、能两个方面。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参与各方应委派高素质人员进行管理,各方派遣的管理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管理起到的重大作用,认真学习合同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就是加强施工工艺的学习,特别是学习园林绿化的专业知识,培养识图能力。
甲乙双方常对工程管理人员做职业道德教育,培养管理人员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操,经得住各种诱惑。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相关单位定期送管理人员到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学习,进行经验交流。要打造一个优秀的工程,必须要有一支技术过硬,道德高尚的管理团队,正确执行相关规范,认真监管工程质量目标。因此在整个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采取项目经理管理责任制,并配备一支良好的管理队伍,持证上岗,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制定切实可行的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对合同的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园林绿化工作长效跟踪管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扩张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张力。其次,完善管理部门的责任机制,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工作极其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很多部门通力合作,各部门明确管理的责权利,细化管理目标。只有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这样甲乙双方所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就不会盲目,有法可依,按章程办事,使整个管理过程紧张有序,这样政府投资所建成的园林绿化工程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法律法规要规范园林绿化市场,对参与承包和施工的单位进行严格的审核,具有相应的资质,且从事园林绿化施工的施工员一定要有所需要的园林绿化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和之前所施工项目建设单位的推荐书。
成本管理在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体现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本质特征,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做好项目的储备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对整个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造价公司介入前期的管理规划工作中,认真比选最为经济合理的方案,对施工图纸进行仔细斟酌,只要不改变设计理念和效果,尽量选择新材料、新工艺,保证降低工程损耗,节约资金。在施工过程中,全方位参与现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严格审核费用的支出,同时督促施工工艺的实施程度,避免返工和停工现象的发生,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质量好价格低的工程材料,确保优良工程的建成。建立一支具有优良技术水平的园林绿化工程维护队伍,采用先进的管理措施,确保维护后续工作到位。
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对园林绿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问题也会随之产生,园林绿化管理也将更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我们应该创新管理,确保园林绿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园林是绿化的施工质量管理主要是根据当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的工程质量来分析相关的定性指标,对园林绿化的定性指标来判断进而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的效果。其主要的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市绿化的全优性,使其能够有效的符合我国城市发展的绿化标准。在进行城市绿化管理的过程中采用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的评价因子来进行施工管理,在实际的物料采购过程中采用规范化的验收检验模式,确保材料保管、运输的规范性。在整个园林绿化工程当中,施工工作量的合理投入、人力物力的合理控制都是相关质量控制的要c问题。
施工原材料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当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以及意义,要想保证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与效果,就需要从高质量、高标准的材料入手,保证园林工程绿化的材料符合一定的建设标准。但是我国目前针对城市园林工程的绿化材料控制效果差强人意,很多单位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的过程中,往往忽视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最终的导致在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由于原材料质量的忽视而造成城市绿化效果不够完善,使得城市生态生活环境受到极大的影响。
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过程中,施工图纸往往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以及因素。在设计图的设计过程中主要需要相关设计师能够根据具体的设计要求,实际的建设环境等来将园林绿化的相关基础设施进行一定的规划。但是根据近几年我国园林绿化设计来看,在设计图上所涉及到的有关基础设施的实际设计效果并不理性,很多设计师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过程中往往会忽视实际环境当中的诸多因素,最终使得设计图纸不够合理,导致施工存在诸多局限性。例如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往往没有充分的考虑到自然环境的水文以及土壤条件,导致所种植的植物受到严重的制约。
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园林绿化工程的苗木规格以及形态对于园林工程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及意义。园林绿化工程应当将所涉及到的有关植物代号、植物的名称、数量以及尺寸详细的表示层胡来,通过详细的标识一方面帮助人们更好的认识相关的植物,另一方面也更好的进行后期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工作。而且在不同的植物种植过程中往往需要根据不同植物的特性来安排相关的回填土、根据植物的特点来控制土球大小等,如果盲目的根据一类标准来进行挖土、回填土,最终必然会造成园林绿化工程当中植物的生长、繁殖受到一定的影响。
前述笔者对当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质量控制局限性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探究,能够看出目前阶段我国园林工程质量控制当中依然存在不小的问题,下面笔者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来阐述有效的控制对策。
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管理过程中,组织结构的规范性以及科学性是当前管理的重中之重,一项规范化的组织结构管理能够更好的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系统化的管理模式,进而从整体的角度出发,实现园林绿化工程的可持续管理模式。规范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应当具备专业化的项目经理部、规划施工项目管理目标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方面,通过组织结构的合理性来科学的分析探究园林绿化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风险的大小等。
项目经理部门在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当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控制的前提条件。而且随着当前阶段我国园林工程规模以及数量的不断扩大,在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其内部的复杂程度在日益提升,内容复杂化使得项目经理部的工作难度不断的提升,项目经理部门如何能够统筹协调规划各方面的工作需求以及工作内容,按照不同的环节标准来实施相关的质量控制工作是当前园林绿化工程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
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中,监理的作用对于整个工程开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且也是控制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必然因素。随着当前我国园林工程项目建设的不断完善,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发展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科学、系统的原则来开展,以科学的态度、系统全局的角度来进行管理工作。对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来说,在日常监理工作当中一方面需要维护业主的相关利益,另一方面还需要重视施工单位的利益,从整体的角度来控制园林绿化工程的有效性,实现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后期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环节的资料档案整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工程资料的验收过程中应当重视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以及科学性。最后一道环节对于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全面综合考察整个项目的效果、保证项目实施的有效性的判别标准。因此在进行后期的资料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关部门以及单位应当具备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工程保修书,同时具备施工过程中得到档案资料等,在进行后期的维护以及养护过程中能够依靠施工单位所提供的可靠档案来进行有针对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合上文所述,本文笔者主要从当前阶段我国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入手进行分析和探究,首先笔者对当前我国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理控制过程中所存在的局限性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其次针对问题提出了质量管理和控制的要点。在当前的城市化发展背景之下,园林绿化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城市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重视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要点,实现园林绿化的更好更快发展。
[1]陈晓萌. 浅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要点[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8:279.
【前言】:当前社会,人们愈发重视生态环境的质量,对于良好的生态环境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园林绿化逐渐成为市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的绿化施工必须紧紧依附于良好的管理措施,只有当管理措施得以增强,才能使园林充分发挥它的功能,使其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兼有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可知,施工单位必须适当调整发展思路,加大资金技术的投入,这样才能使园林绿化施工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随着居民经济水平提高,生活水平也大幅提高,开始扩展精神层面的需求。在当代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开始重视城市绿化建设,目的是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栖居场所。园林绿化工程涉及到的范围非常广泛,例如地形美化、植物配植、水景和路桥等。抓好质量控制是这些工程充分体现其景观效果和实用性的前提。在方案的设计、施工、验收这三个阶段中,方案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是重要前提;在施工准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施工品质得以保障的基本前提;而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关键性因素;到了最后的验收阶段,质量控制则是确保工程能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在注重技术水平和符合专业设计的要求之外,园林绿化的施工更要通过创新的思维使其赏心悦目。但是当前有一些设计人员过于注重艺术的表达而忽略了施工的质量,使得美好的艺术性没有基础支撑,难以长久维持。总而言之,在园林绿化施工质量的控制中,必须同时顾及质量和艺术。
在与其他的建筑工程相比时,园林的施工技术难度较低,危险性较小,工序简单,这样就吸引了很多施工队伍涌入该行业,导致了园林施工队伍的程度参差不齐。良好的施工方案需要专业而优良的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对方案深入讨论交流,充分理解设计人员的理念,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但是一些施工队伍甚至不太解植物的生长习性,欠缺审美能力,对园林绿化存在误解,认为园林绿化就是种花种树。一些没有实际经验的建筑施工队伍在利益驱使下也加入到园林施工队伍中,这些施工人员经常只注重表面,不注意细节,致使后期园林维护困难极大,甚至造成植物成活率低,从而影响到园林绿化整体施工的质量,造成巨大损失。
很多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只把眼光放在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时的工作上,在施工结束raybet雷竞技入口之后,减小甚至停止对园林的养护,由此造成许多植物不能良好生长,甚至枯死病死,在影响整体园林景观的同时也浪费了资源,降低了经济效益。究其原因,此现象是由单位缺少专门的管护团队所导致的。
由于一线的施工团队中缺少专业人员,缺乏专业思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就会与管理者出现很多摩擦。而许多施工单位会派遣新员工在一线管理。新员工缺少管理经验和实践经验,致使监管力度不足。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得以保障的一个关键点是管理制度,就目前管理制度的现状分析,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上问题尤为明显。目前许多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不完善,缺陷非常明显,容易导致对质量的管理和约束效力不够。许多工程项目没有专门管理人员控制监督,所以很容易在智能方面出现问题缺陷。另外管理政策的支持也不够,我国目前监理园林施工的公司相对稀缺,致使施工企业独自承担监理工作,自己施工自己监管程序,难以起到高效的监督作用。[2]
高素质的施工团队是园林绿化的命脉,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应大力培训施工队伍,建设出一支技术过硬、管理井然、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
以此为依托,施工行为才能符合园林绿化标准规范,从而才能建设出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应有合格的管理人员,施工队伍中的所有人必须持证上岗,有较高的质量控制意识,严格遵守施工制度规范。我国的园林工程企业必须转变用人的理念,加强施工队伍专业化的教育,使之接受先进施工理念知识,充分了解园林植物习性,稳步有效提高施工队伍综合素质,把施工人员的工作热情调动起来,使之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意识。企业还应奖励积极要求进步的员工,惩罚无学习动力、怠工、思想消极落后的员工,这样才能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有序进行,把人为失误的系数降到最低.
在园林绿化工程结束之后,相关的管理工作尚未停止。由于园林绿化工程中的苗木材料有生命性,移栽成活后需要养护管理,否则苗木会出现病虫害、干旱、洪涝、甚至死亡。园林工程也较为复杂特殊,会受到多种因素干扰,这样无法使园林绿化工程美化环境。所以,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之后需要精心养护苗木,要吸取先进经验,定期进行修剪施肥,专门组建训练有素的管护团队,及时清除病死枯死苗木,适当补充相应苗木,及时扶植倒伏苗木,适当施用安全化肥,保持绿地的环境清洁。这支养护团队要把养护当成日常工作重点,着实对苗木负责,发现有毁坏苗木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提高自身维护园林绿化的主动性,保证园林绿化的质量。
首先就是要完善管理体制,在园林绿化一系列问题面前,企业管理者要逐步建立并完善一套独具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各自企业所存在的问题,管理者要积极参与制度改革,实行责任制,把质量监管的工作分配到每个人的身上。监管人员应监督施工队伍严格遵守施工标准,在施工前要有完整的施工图和技术交流,编写详细施工设计,施工人员、工具、环境做好充分准备,最后严格按照标准验收。
日前我国的环境现状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十分重要的问题,由此可见,园林的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应该不断地提升施工技术质量,优化和改进施工的方法,加快绿化的施工进度,加大施工的监管力度。使园林的景观不仅符合植物的生长规律、满足生态美化的功能,还对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正向推动作用。这样才能营造出适应民众需求的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在使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的同时使社会效益得到提升。
[1]张华.园林绿化施工质量控制策略探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