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真人BG真人监测表明,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西藏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水环境:2022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优良,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怒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Ⅰ类标准。色林错、班公错、普莫雍错、羊卓雍错、纳木错和佩枯错湖泊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BG真人。全区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
大气环境:2022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5%,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臭氧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位。日喀则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和阿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10名、第8名、第1名、第4名、第40名、第5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土壤环境:2022年,全区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重点风险监控点位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管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
声环境:2022年,、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7.5%,夜间达标率为93.8%。日喀则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山南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7.5%,夜间达标率为75%。林芝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昌都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那曲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
辐射环境:2022年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9个自动站空气γ辐射监测值维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水中总α、总β监测值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江河水及地下水中铀、钍、镭维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气溶胶γ核素维持在天然水平范围之内,空气中的碘和人工放射性核素均未检出。土壤中钾-40、铀-238、钍-232、镭-226、铯-137均维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之内。电磁辐射监测值未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规定限值。
2022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西藏新征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地建设当主力。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制定出台高地创建5年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条例为保障、规划为蓝本、意见为指导、方案为路径”的高地创建“四梁八柱”基本形成。组建自治区高地办,统筹推进十大行动、53项年度重点任务、14个重点支撑项目、4个标志性工程。
生态创建见成效。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两级创建,新增3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国家“两山”基地,完成5个地(市)、11个县(区)、91个乡(镇)、879个村(居)的第一批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命名授牌,审核通过12个县(区)、190个乡(镇)、1439个村(居)第二批创建申报资料。
推动发展显作为。精准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大盘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支持清单,动态更新“三本台账”,实现“两高”企业项目零审批、零引进。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配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
强化督察树权威。雪域高原时隔五年再次迎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15件群众信访案件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1099件,立案查处87家,罚款1173万元,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累计约谈109人次、问责9人,公开曝光3起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精准管控保蓝天。编制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十四五”保持空气质量良好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入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完成381个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和油气回收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完成阿里臭氧BG真人、挥发性有机物溯源调查。全区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系统治理护碧水。出台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实施以“五河两湖”为重点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严把饮水安全源头关,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启动江河源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常态化监管,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提升到86.55%,全区无黑臭水体。
源头防治守净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企业、重点尾矿库“三本名录”,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累计完成农村厕所改造3.7万座,597个行政村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5.7%提升至10.8%。
分类治废净环境。持续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全面推广使用可降解经幡。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集中治理。出台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技术指南,实现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21%。、日喀则、山南成功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生态保护添绿色。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7.6亿元,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成重要大江大河(雅鲁藏布江、河)源头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成效评估工作。“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7亿元,落实生态岗位44.7万个,乡村生态振兴全面推进。
突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修正《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建立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则,立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7件,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立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持续深化“两监”垂管和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改革。
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出台举报奖励等5项制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9起,罚款4077.27万元,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办结率达100%。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隐患排查,安全收贮放射源。
加强监测保障。持续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规划,不断提升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优化调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局,启动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全面完成地表水、环境空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检测和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水生态、水生境、生物多样性监测园林建设。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域遥感监测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举办六五环境日、“西藏这十年”主题系列、疫情环境安全3场专题新闻发布会,《环保人之歌》《羌塘生灵》《雪域精灵——黑颈鹤》等环保主题宣传片广受群众好评。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7500余条,29个环保设施累计接待1600人次,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共创共建共享格局基本形成。